汉字简化与扫盲一亿-凯发会员官网
“茴香豆的茴有几个写法?”这是浙江小镇潦倒文人孔乙己常常要卖弄的技艺,鲁迅先生在小说里描述的茴香豆的故事,从侧面反映了中国汉字简化前,繁体字的复杂程度和未得到统一的情状。因为汉字难于认识和书写,中国千年历史上,知书识字是少部分人拥有的特权,绝大多数人是文盲或者半文盲。
民间需要书写怎么办?为了方便快捷,商店老板、账房先生、代人写信的先生等经常需要书写汉字的人,发明了一套简化字系统,这些自发简化的汉字曾长期在民间使用,后来被称为“俗体字”。 可以说,汉字的简化,是教育普及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特别是五四运动时期,汉字简化被视作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重要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为了迅速提高民众知识水平,为了方便传播信息,汉字简化被提上日程。几十年过去,中国简化字已经规范成熟。不过长期以来,关于汉字简化后弱化了传统文化底蕴的批评,也从未间断。特别是在传统文化复兴的当下,有不少人主张恢复繁体字。
汉字简化曾为新中国建设提供了独特的推动力,因此,对简化汉字的功过评判,也许不能过于简单。
扫盲一亿,汉字简化之功
新中国刚刚成立,文字改革就已经是一个重要的议题。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汉字的整理和简化成为协会研究的目标之一。最初,学术界热衷的并非简化汉字,而是用新文字替代传统汉字。对此事,毛泽东的指示是:文字改革应首先办“简体字”,不能脱离实际,割断历史。
虽然汉字简化的思路已经确定,但究竟如何简化,还是没有统一,全国各地提交的改革方案中,对汉字的简化方式五花八门。甚至有人建议把声旁改用字母拼音,创造一种字母和汉字混杂在一起的新汉字。
1952年2月5日,由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改组合并其他机构组成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1952年3月25日,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成立,开始着手拟定《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一直到第三稿草案,1634个常用简化字才被确定下来。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国务院的《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
简化字作为规范字推行后,这一年的小学语文课本,第一课《開學了》变成《开学了》,三个字从过去的30多笔,变成了10多笔。
解放初期,我国文盲占全国人口的80%,扫盲是社会重要工作。1950年底,全国各地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扫盲”运动。一开始,城市和乡村的扫盲班教的是繁体字,这让不少年纪较大的学生十分为难。汉字简化后,常用汉字变成了3500字左右,如果使用繁体字,大概需要上万个字。好学好记的简化字,给知识文化的普及降低了难度。
简化字首先去除了大量的同义字,确定了偏旁部首的规律,汉字的学习和书写变得相对容易。到1964年,中国的文盲率从80%下降到了52%,新中国成立十多年,中国文盲少了1亿多。
“用简识繁”,繁体字重新受到重视
到1964年3月,《简化字总表》上的简化字总数已经达到2238个,这些简化字基本沿用至今,被人们习惯和接受。
简化字能否被民众接受,并不是一纸法规就能解决的,不考虑文化背景和人们接受程度的简化方案,就很难获得成功。1977年的一次汉字简化,后来就被废除。
1977年12月20日,《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公布,其中包含848个字,但随即便被周有光、胡愈之等人批评为“比例失调、难看之极,一味追求简单而失去了汉字的风貌”。1986年6月,这些简化字被取消。
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推出《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用规范汉字表》中不仅恢复了6个繁体字,51个异体字,还拟对44个汉字调整其写法。但由于反对声音强烈,该字表又作出了一些调整后才于2013年6月5日正式颁布,成为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规范。
这些年,“恢复繁体字”的声音日盛。2008年全国两会上,文艺界政协委员联名递交了一份关于《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的提案》,建议在小学开始设置繁体字教育,将中国文化的根传承下去。
“简繁之争”已经存在多年。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说:“提倡使用简体字,妥善处理繁体字”。至此,“用简识繁”的原则逐渐被社会接受,很多普通人也基本能够达到使用、书写简体字,同时认识繁体字的水平。
学者余秋雨也曾就简体字和繁体字之争发表过他的看法。他说:繁体字当然是我们中国文化长久的载体,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后来简化字却是必须的,非常重要的理由是,从汉代以来,代代都在简化,有的规模很大,有的规模很小,不断地在简化,日常的用语简化就更多了。在上海的郊区嘉定一个牧场里边,曾发现明代的剧本,叫《白兔记》,我们很惊讶地发现,里边有两百多个字是和现代简体字一模一样的。可见简体在当时是人们已经在日常当中使用的。
无论学术上的争议如何,简体字都是中国的规范用字。1971年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表决通过后,将文件用字修改为全国通行简体字。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中国汉字深远地影响了韩国、日本以及东南亚多国,这些国家曾以汉字为基础创造或者改进了自己的文字体系。事实上,除了中国大陆外,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东南亚地区也使用中国推行的简化字。新加坡1976年5月颁布《简体字总表》修订本,采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的简化字。马来西亚1981年出版《简化汉字总表》,与《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当地的印刷物,大多为繁简并用。泰国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华文学校都可教授简化字,实际教学中简繁并用。
香港特区政府一直没有限制民间的汉字用法,香港回归之后,简化字亦较以往更为流行,官方网站也开始提供简化字版的选择页面,公开考试中也可使用《简化字总表》中的简化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