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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00封私信中,玩张爱玲侦探游戏-凯发会员官网

日期:2020-10-08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看书信集,就仿佛读一本关于张爱玲生平的侦探小说——看惯了小说式传记的读者也许不习惯——但你如果熟悉张爱玲的生平和作品,有心思慢慢看的话,就会发现,咦,好像忽然间“跌”了一句出来,令人会心一笑。
记者|阙 政


提起张爱玲,第一时间跃上脑海的是不是这些形容词?孤高清冷,恃才傲物,奇装异服,离群索居,绚烂归于平淡……

  又或者是她那些被广泛传播的经典语录?“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不能说以上这些完全是对张爱玲的刻板印象,但是也许在“看张”的岁月里,你我已经隐约觉得,如此标签式的概括,恐怕并不是张爱玲的全部。她离开上海以后是否如无根之木失去创作土壤?她在美国的下半生神龙见首不见尾?她晚年为何闭门谢客连书信都不拆不回?她那被赋予“疾病隐喻”的跳蚤“虫患”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些问题,随着张爱玲上千封书信的曝光,终于不再是个谜。10年前,宋以朗曾整理出版《张爱玲私语录》,书中辑录了张爱玲与他父母的部分通信;今年,张爱玲百年诞辰之际,宋以朗又将她与宋淇邝文美夫妇多达752封书信和盘托出,出版了《纸短情长:张爱玲往来书信集(i)》《书不尽言:张爱玲往来书信集(ii)》。至此,加上这些年来陆续出版的张爱玲与亲友书信——与庄信正84封、与夏志清118封、与赖雅6封……林林总总,竟已近千封之巨。

  “当年《小团圆》畅销,读者热衷于对号入座,从中猜测刺探作家本人的传奇经历,更有传记作家直接将小说情节当作真事写进张爱玲传。”宋以朗说,“但书信全集不是《小团圆》。看书信集,就仿佛读一本关于张爱玲生平的侦探小说——看惯了小说式传记的读者也许不习惯——但你如果熟悉张爱玲的生平和作品,有心思慢慢看的话,就会发现,咦,好像忽然间‘跌’了一句出来,令人会心一笑。”


恃才傲物背后,一颗赤子之心



  在书信中玩张爱玲侦探游戏,果然如宋以朗所言,时不时会有一句重要线索“跌”出来。举个例子:如今流传最广的张爱玲肖像,摄于1954年香港北角英皇道的兰心照相馆,相片中的张爱玲身着旗袍,微微抬头,露出睥睨俗世般神秘的微笑——最是符合大众对她“遗世独立”的天才想象。这张照片张爱玲本人也很喜欢,收进了晚年回忆录式的《对照记》,题字留下“怅望卅秋一洒泪”的诗意,似乎更加佐证了众人的想象非虚。但是在书信集中,她却突如其来地写到喜欢这张照片的特殊理由:“我喜欢圆脸。下世投胎,假如不能太美,我愿意有张圆脸。(正如在兰心拍的一张照相,头往上抬,显得脸很圆。)”

  与傲物的天才形象相比,张爱玲更喜欢的其实是圆脸——这样令人会心一笑的偏差,书信中尚有许多。

  挚友邝文美曾写道:“在认识她以前,尽管我万分倾倒于她的才华,我也曾经同一般读者一样,从报纸和杂志上得到一个错误的印象,以为她是个性情怪癖的女子……后来时常往来,终于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我才知道她是多么的风趣可爱,孤高冷傲韵味无穷。照我猜想,外间传说她‘孤芳自赏’,行止隐秘,拒人于千里之外……很可能是由于误解,例如,她患近视颇深,又不喜欢戴眼镜,有时在马路上与相识的人迎面而过,她没有看出是谁,别人却怪她故作矜持,不理睬人。”

  再如,张爱玲本人新旧年都不过,但她常在元旦、除夕给友人写信,有时还随信附了写好自己地址的信封过去,以便友人回信。庄信正曾言:“她在谈话和书信里不止一次说自己偶尔不近人情,我倒常常觉得她富有人情味。”晚年她更将重要证件放在手提袋里,留在门边,这种种体贴入微之处,都是她从前不为人知的温情一面。

  其实说温情也还不够,对于熟人,张爱玲的亲切几乎能用“可爱”来形容。在香港写剧本时,她给丈夫赖雅的信,末尾写着:“我仍然可以看见你在joe的暖炉前面,坐在地板上,像个巨大的玩具熊。”当远方来信催归时,她又给予温柔的安抚:“3月16日之后,在你念完maximillian ferdinand reyher(赖雅全名)的长长名字之前,就会回到你身边。”——听起来简直像浪漫电影的对白了。

  身为名作家,她也从不掩饰自己对小报文学、侦探小说的爱好。当得知邝文美做了谋杀案陪审员时,她兴致勃勃地写信:“我实在羡慕你……可以想象乘警轮出鲤鱼门的气氛。”

  有一回,邝文美寄给她一本通俗杂志coronet(《小冠冕》),她充满愉快地回信:“(你)让我看那篇关于治pimples(青春痘)的文章,比送我金刚钻还好。如果脸上长满pimples,戴金刚钻有什么意思呢?”小儿女情态毕露。

  1961年做她台湾采风向导的王祯和,还用“豪迈”来描述对张爱玲的印象:“她是个极不拘小节的女子,有人认为是迷糊,我想她完全是豪迈,率性,超越繁文缛节,最具赤子之心。住在花莲的时候,她出门都穿凉鞋。也许不惯走多路,有一只脚磨破了。她便在那只脚穿上厚厚的毛袜,另一只脚让它光着,然后,大街小巷地逛去了。……游‘大观园’(一甲级妓女户之名称),她看妓女,妓女坐在嫖客腿上看她,互相观察,各有所得,一片喜欢。”

  作家於梨华则对张爱玲在学校附近小咖啡室吃“冰淇淋苏打”的样子念念不忘:“她说:我要一杯香草冰淇淋苏打,说完对我企盼地望着。高杯冰淇淋苏打来时,她露齿一笑,那神情完全像孩童骤获最切想的玩具一般。她对我看的眼神及吸第一口冰淇淋苏打的神情我再也忘不了!”那年,张爱玲已年近50。

  说她婉约也好,豪迈也罢,其实总不过是率真。恃才傲物的表象背后,张爱玲活得极真,因此赤子之心常伴。她对于友谊与感情,非但不是清冷,还有超出常人的珍惜。如同她曾评价李叔同、释迦牟尼等的出家:“动人的美男子,惬意的人际关系得来太易,所以过量,所以厌倦与出世思想。正如富人之厌倦。如我,则如一个要为生活最低需求而工作的人,所以能获得惬意的人际关系,就像启示与奇迹,当中更富深意。”


疏于人情,浓于情义



  “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天才梦》里的这句话,常被当作张爱玲不擅交际、离群索居的依据。然而当我们打开她在美国高校的数次演讲之行,就会从当事人的描述里看到完全不同的张爱玲。

  庄信正记得张爱玲在印第安纳大学作有关香港电影的演讲:“她带英国口音的英语流利而典雅,讲话亦庄亦谐,幽默起来若无其事而又妙语连珠,大家听得入神,有一次还哄堂大笑。”於梨华也记得张在纽约州立大学的演讲:“英文字正音润,十分道地。讲完有人发问,她也十分清晰但又十分简扼地回答。发问之间有冷场时,我坐在台下忐忑不安,她倒神态怡然,毫不窘迫。时间一到,她略点头,即走下台来。”——落落大方,哪有一点像“社恐”?

  于是我们才明白,张爱玲所谓的“我最不会交际”“不会跟人周旋”,其实不是不会,是不喜欢。她当然晓得人情世故,别忘了港大求学时期她连拿两个奖学金,“能够揣摩每一个教授的心思,所以每一样功课总是考第一”。

  现代心理学已经告诉我们,社恐之所以社恐,不是他们不懂社交规则那一套,反而是太懂得望眼色、看山水,才会在社交中体验到更多的精力消耗,因之不喜。张爱玲有限的社交都是“被逼营业”:“只有非去不可的地方,当作业务去报到。”

  这些非去不可的地方,指的大概就是她获得驻校资格的哈佛女校radcliffe college、加州伯克利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她早已经认清:“女校是women club式的”,“我在这里没办法,要常到学院去陪这些太太们吃饭”;“加州办公处有点像大家庭一样人多,复杂,我去也不过是一年的事。”张爱玲在哈佛女校和伯克利的研究工作都仅仅为期两年。一个作家在异国谋生,最稳定的莫过于获得终身教职,但这个路径对张爱玲显然并不存在。

  力不到,不为财。对张爱玲来说,也许是“礼不到,不为才”。纵然才华横溢,对待学术研究任务尽心尽责,但错过了顶头上司的生日宴,也会导致辞退通知翩然而至。哪怕是赏识她文才的报刊主编,也会在她推病不见之后,动用小小的权力,暂停给她的样报赠阅。再者说,她想要在美国著书扬名,却也自知从不社交的结果是“认识的美国名作家极少”,书若出版,想请名作家推荐都无从下手。

  疏于人情,不混圈子,自然也就无所谓人脉,还会因为人情阻碍吃大亏。关于这点,张爱玲知道得很清楚——“我向来得到人的帮助总是从文字上来的,单靠个性从来没有用,这是实话。”她在美国的后半生,为数不多的几个挚友,大都是拜倒于她的文字魅力,交往完全不求回报。但她的个性倒也并不如她自己想象的那样“没有用”,她最信赖的朋友林式同(张爱玲的遗嘱执行人),就深深钦佩她这种超脱出群的境界,无微不至地照顾她的晚年生活。

  即使是对这些最熟的朋友们,张爱玲也如同她对庄信正所言:“门虽设而常关”,虽然住在同一个城市,但是请他把她当成住在“老鼠洞”里,互不往来为上。张爱玲的小说常常取自“听来的故事”,但她对熟人的隐私反而没有兴趣,她在信中说:“小时候受我母亲与姑姑的privacy cult影响,对熟人毫无好奇心。”

  早年在上海成名时,张爱玲就常受邀参加作家聚会,但她除了出席自己处女作《传奇》的集评茶话会,其他几乎一概婉拒。她曾在信中透露想法:“最惨是作家参加literary gathering之类的集会。大家等人赞他们的书,多难为情!还有作家同editor谈论自己的书——不知道听的人多么厌烦。”

  中年在台湾二度成名,出版人为她的书抢破头,有自作聪明的还用邀请她赴台湾观光来表现诚意,得到的当然更是婉拒。张爱玲对这样的出版人只会直接下一个“性格不合”的判断:“屡次信上说我去台湾一定去接,热烈招待等等,虽然不预备去也看了头痛。”

  在她和好友的通信里,一个“窘”字总是很突出——“我已经非常抱歉与窘”几乎成为张爱玲的常用语。朋友对她的一点点好处总被千念万记。可想而知,亏欠人情,无论这人情是多么亲近,对她而言总是一种“负债”。连弟弟给她的信也不拆开——有一次坐巴士去看医生,想着反正巴士要坐很久,积压的信可以带着看,就将一包信都带到巴士站,谁知上巴士时却忘了拿,全部遗失了。既然遗失,也就算了,反倒省去了读信可能带来的心理负担。

  晚年的张爱玲,出了名的连信都不看不回,一放就是好几年不拆封。从前觉得纳罕,不回信也就算了,拆都不拆?需要与人事隔绝到这种程度?如今理解了——四面八方给她的信函之多,可能堪比偶像明星,未及一一拆看。更重要的理由是,不拆信的那几年,正是张爱玲为避跳蚤“虫患”居无定所、辗转汽车旅馆四处“流浪”的时候。1986年她给友人的信中写道:“抗fleas(跳蚤)工作等于全天候带加班的职业,上午忙搬家,下午出去买东西补给药物与每天扔掉的衣履与‘即弃行李’——大‘购物袋’——市区住遍了住郊区,越搬越远,上城费时更长。睡眠不足在公车上盹着了,三次共被扒窃一千多,三次都是接连三天只睡了一两小时。只好决定除每天非做不可的事外,什么事都不做,多睡两个钟头,清醒点。”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哪里还有工夫看信呢?

  “我向来有事就写信,没事一两年音讯不通,也仍旧常在念中。”只有真朋友才懂得她“无事不登三宝殿”里的牵记,人情虽疏,却不淡。


天才梦醒,一个作家的敬畏之心


  生人不社交,熟人不往来,省下来的时间,张爱玲几乎都用在写作上。也许是“天才”形象太过深入人心,张爱玲对待写作的诚恳和努力反倒时常被忘记。

  生活困顿时,她宁可翻译自己不喜欢的书,也决不愿意写自己不熟悉的题材。在大学寻觅教职,她唯一的担心也是会不会影响写作。宋淇曾说:“我劝过爱玲不妨先写一本畅销的小说奠定了文坛上的地位再说,并且还自作聪明向她建议一个容易讨好的题材,只要动笔写就行。她的答案是斩钉截铁的‘不!我绝不写自己不想写的人物和故事’。”

  离开上海前,为了写《五四遗事》要提到西湖,她特意加入中国旅行社办的观光团,“需要再去看看”。1955年离开香港去美国时途经日本,“昨天到神户,我本来不想上岸的,后来想说不定将来又会需要写日本作背景的小说或戏,我又那样拘泥,没亲眼看见的,写到就心虚,还是去看看。”张爱玲对旅游没有多大兴趣,1961年回到香港,既为了做电影编剧,也是想着可以去东南亚转转,将来写小说的时候用得到。

  在美国出版英语小说屡遭挫败时,她即使出书无门,依然“想把写了一半的长篇小说写完它,另外有几个短篇小说迟早要写。至于它们的出路,只好走着瞧”。写作对她来说无异于精神避难所:“一向想写小说,可以钻在里面什么都不去管它。”一旦作品完成,“其他人就会分担我的记忆,让他们记住,我就可以忘却”。

  她对小说创作的精益求精,却不是每次都能得到认可。她曾将自己的中篇小说《金锁记》改成英语小说《粉泪》,其后再改写成长篇小说《怨女》、译成英语版《北地胭脂》,一篇小说来来去去搞出四个长短版本,在出版人看来迹近“变相加价”骗稿费,她自己却说:“这故事搞来搞去有四分之一世纪之久……真是个无底洞,我只想较对得起原来的故事。”

  这改写执着到什么程度?《金锁记》初改为《粉泪》时,张爱玲自己很不满意,一则因为《金锁记》“1949改编成电影,留下电影剧本的成分未经消化”;二则“英文本是在纽英伦乡间(指她1956年时所处的新罕布什尔州)写的,与从前的环境距离太远,影响很坏。……一开始就苦于没有十九世纪英文小说的笔调,达不出时代气氛。”——也就是说,在张爱玲眼中,人和尚且不够,写作还需天时地利,时间上胡乱穿越不行,写作地点是城市还是乡村又会影响语境。对文字的拳拳敬畏之心,可见一斑。

  庄信正说:“张爱玲最能打动我的是‘狠’,能够‘赶尽杀绝’‘辣手摧花’。就深切感和紧张力来说,《金锁记》确是世界最佳中篇之一。作者对曹七巧‘最彻底’,处理的时候穷追猛打,绝不留情。”

  及至《金锁记》1960年代在台湾出版,因文首那句“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张爱玲还特意提醒皇冠老板平鑫涛:“最好注明是1943年写的,否则三十年前云云,实是五十年前,时代不对。”

  “你可能想不到她对文字有多么执着。”宋以朗说,“她会写信来请我爸爸帮忙查某一个字,怎么来的,用得对不对,整封信就围绕一个字词讨论的,也不在少数。”

  与一字一句总关情相比,张爱玲对于坊间评价倒是一向的不往心里去。后期作品刊载后遭到差评,她看得很淡:“亦舒骂《相见欢》,其实水晶已经屡次来信批评《浮花浪蕊》《相见欢》《表姨细姨及其他》,虽然措辞较客气,也是恨不得我快点死掉,免得破坏image,这些人是我的一点老本,也是个包袱,只好背着。”“一般读者的反应我如果关心的话,早气死了。”

  早在1944年的散文《谈跳舞》里,她就提到了对“反高潮”的喜好:“我喜欢反高潮——艳异的空气的制造与突然的跌落,可以觉得传奇里的人性呱呱啼叫起来。”张爱玲的晚期作品“反高潮”倾向更厉害,愈加追求她所推崇的中国诗画风格“平淡而近自然”。她说《相见欢》:“(小说)几个人一个个心里都有个小火山在,尽管看不见火,只偶尔冒点烟,并不像林女士(林佩芬)说的‘槁木死灰’‘麻木到近于无感觉’。这种隔阂,我想由来已久。我这不过是个拙劣的尝试,但是‘意在言外’‘一说便俗’的传统也是失传了。”

  对文字的自信来源于虔诚的创作,而一旦这自信形成,再多的非议也改变不了。张爱玲对《相见欢》差评的反驳,不免让人隔空想起当年她在上海被傅雷批评时,写下《自己的文章》作为回应:“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壮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性还是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

  意思再明白不过:你骂你的,我写我的。

  到了90年代,身体渐衰,许多的小毛病“不致命而要费时间精力在上面”,张爱玲已经忙得“成天只够伺候自己”,“收到信只拆开账单,各种医生派下的任务,做一点事要歇半天,体力不济……”即便如此,经月的感冒一有好转,身体稍稍恢复,又开始《爱憎表》和《对照记》的写作。

  庄信正曾说:“终其一生,张爱玲以写作为唯一的志业,此外如日常生活、健康、收入等等全放在后面。她使我想起福克纳在一次谈话录中说过他希望死后自己的墓志铭会是‘他写了书然后死了’。”


大隐于市,一无执着



  也许是精力都花在了写作上,张爱玲对其余身外之物一无执着。就连作家最难割舍的两样东西:书与书房,都全无记挂。远走他乡时,她连自己的一本书都没有带走。她也不爱买书,看书就从图书馆借,“除了必用的参考书之外,我一生只甘心情愿地买过一部书——《醒世姻缘》。”至于写作的必备物品:书桌,常常被人发现并不存在于张爱玲的生活——在香港时是“拘束地在床侧的小几上写稿”,在美国时只有一张“上海人所谓的夜壶箱,立在床头”,晚年更只把纸板箱当书桌,草稿就写在信封的空白处。

  “一添置了这些东西,就仿佛生了根。”过分正式的书架、书桌,对她可能反而是写作的阻碍。

  书犹如此,房就更加可想而知了。张爱玲离世几天才被发现遗体,最后的居所堪称家徒四壁,床可折叠,椅可折叠,任何家具都轻便得可以拎起就走。这是当年辗转汽车旅馆“流浪”生活留下的印迹,自然也被大众媒体视为“晚景凄凉”“穷困潦倒”“形影相吊”。

  真的如此么?

  晚年的张爱玲常被误认为“贫困潦倒”,这可能是因为世人只知遗嘱执行人林式同在她的遗产里仅发现一万美元的存折。殊不知在香港,张爱玲还有稿费委托给宋淇夫妇,由宋家代为理财。据宋以朗透露:“不用十年就多了十倍,我父母每个月都会给她一份简单的财务报告,到90年代这笔钱已经有差不多200万人民币了。起码可说是中产以上。”

  张爱玲除了当作家,从来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她自称在财务上“长期没有半点安全感”,因此对自己的财务安全总是念念不忘,既不待薄自己,也从不铺张,“习惯拿到钱就留着过日子,也不怎么省,就是不会撑场面。”庄信正曾形容她自己申报所得税:“精打细算,把上一年买的书算进去,居然使奉公守法的普通老百姓谈虎色变的联邦税稽征处也动了同情心了。”她买稿纸,会“一买就是两千页”,为折扣费与省运费。逛超级市场见到“整排排列福布斯等杂志”,她也动心:“人人都想至少保值,我如果钱多点也要看。”

  然而在经济紧张的那几年,当庄信正提议写作一篇关于她的文章,“稿费可观,希望由您全部接受”,张爱玲却在回信中一字不应,显然既不想无功受禄,又不愿朋友因为一片好心被回绝而尴尬。早年她在上海曾因“一千元灰钿”与人打笔仗,这种种事件中的财务观都是异常统一的:该我的最好一分不少,不是我的则一分都不要。这种“银货两讫”,是张爱玲式的精明与厚道,与她喜欢的上海人一脉相通。

  早在1988年出版的《续集》自序里,张爱玲就写下:“我要单独生活。”她对生活地的标准,一句话就能概括:“我不喜欢小城。”大隐于市的爱好在《公寓生活记趣》时代就已经种下:“我喜欢听市声……公寓是最合理想的逃世的地方。”因为习惯夜间写作,她的家被三盏二百烛(支)光的灯照得整夜亮如白昼,电视机也一天到晚地开着,“主要是拿电视作为背景噪音催眠,老电影最有效”。

  只有亮堂和热闹是必需品,张爱玲对房子的要求,简单到简陋的程度:“一间房的公寓,有洗澡和烧饭的地方。房子不太老,比较干净。此外都随便,家具可有可无。壁橱、街景、树木都不必要。冰箱、暖炉、烤箱也都可以自理——有,当然较便。”

  早年在散文《我看苏青》里,张爱玲曾写下她对理想居所的想象:“我将来想要一间中国风格的房,雪白的粉墙,金漆桌椅,大红椅垫,桌上放着豆绿糯米瓷的茶碗,堆得高高的一盆糕团,每一只上面点着个胭脂点。”——即使在全盛时期,她也没有任何对广厦洋房、儿孙满堂的需求。

  至于大限来临时的结局,如果张爱玲自己亦能预见的话,我想她只会说一句:

  “我比较喜欢那样的收梢。”(记者 阙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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