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糊涂账”, 这次能结清吗?-凯发会员官网
阅读提示:疫苗“糊涂账”,这一次该结清了;民众的信心,也该在这一次“了结”中得到恢复。
作者|黄 祺
舆论强烈关注4天后,长生疫苗案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截止记者发稿前最新消息:长春长生董事长高俊芳等15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刑事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7月21日,周六,全中国的孩子都在放暑假,想必心情愉快。但这一天,全中国的父母却在为一条新闻焦虑着。
说是新闻,也可以说是“旧闻”。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在凯发会员官网上发布公告,通报了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事件。原本,公告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但随着一些针对处理结果的质疑文章刷屏朋友圈,长春长生疫苗事件,才变成了所有人关注的焦点。
截至记者发稿前最新的信息是,长春长生董事长高俊芳和另外4名公司高管被公安机关带走审查,同时,在外访问的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事件做出重要批示: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依法从严处理。
7月24日上午,中纪委网站公布,吉林省纪委监委启动对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腐败问题调查追责。
这是一场触及信任底线的危机。
疫苗“糊涂账”,这一次该结清了;民众的信心,也该在这一次“了结”中得到恢复。
“糊涂账”一:百白破案有没有下文?
长春长生目前涉及的,是两个事件。
一个发生在去年10月,原食药监总局抽样检验中发现该企业生产的1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该产品目前仍在停产中,有关补种工作原国家卫计委会同原食药监总局已于今年2月进行了部署。
另一个事件则是因为一则举报,涉及一批狂犬病疫苗。7月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7月1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调查。调查中查明,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
按照国家药监局的报告: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说最近发现的涉事狂犬疫苗尚未流入市场,还没有发现疫苗带来危害,那么,9个月前的百白破疫苗案,是否有了认真的善后处理呢?
目前恐怕没有人能回答好这个问题。处罚决定书中写道,没收库存的剩余“百白破”疫苗 186 支,但在库存之外,已有 252600 支问题疫苗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去年11月,有媒体报道引述山东食药监局市场处负责人的话说:1.有关部门正开展召回工作;2.问题药品已全部封存;3.这批药安全性没问题,是效价不达标,目前没发现接种这批疫苗出现问题的案例。看起来,相关部门已经安排了补救和善后措施,但执行如何却没有了下文。
至今,还有很多百白破疫苗案件的相关信息没有公开:除了山东之外还有哪些地区使用了涉事疫苗?对于已经接种的孩子该如何补救?
另外,去年的百白破案件涉及到武汉生物,但这家企业的涉案疫苗的使用情况和召回情况,目前也没有公开信息披露。武汉市食药监局凯发会员官网显示,2018年5月29日,武汉市食药监局对武汉生物作出行政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罚没款的金额尚未对外披露,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公开。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涉案批次百白破疫苗数量比长生生物更多,共计40.0520万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糊涂账”二:涉事企业和个人怎样追责?
长春长生在百白破疫苗事件中,领受了340多万元的罚款,这样的数字,与人们想象中的“重罚”距离很远。根据国内现行法规,对此类案件的处罚,只能到这样的程度,那么,是不是应该有其他的法规适用疫苗案件,让违法者得到应得的惩罚呢?
从后来的种种迹象看,长春长生最害怕的“惩罚”,是资本市场知道它的“秘密”。
迄今为止,长春长生从未正式回应公众的关切,但回答了深交所的质询。
7月22日晚间,长春长生回复深交所称,目前,公司百白破生产车间已经停产,公司正积极研究百白破组份疫苗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多联疫苗。“对于此次事件的发生,我们感到十分的自责和愧疚,再次向各位接种者和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之前7月20日公司对深交所的回复中特别提到:“由于受到狂犬疫苗事件影响,预计狂犬疫苗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收入7.4亿元,预计对其他产品销售也将带来负面影响,但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
疫苗造假而牵连股价,是一家上市公司应该受到的市场惩罚,但在长春长生的回应中,委屈之意隐藏在字里行间。
在此前回复交易所关于百白破疫苗事件的质询时,长生生物更是以百白破占营收比不足10%为由,认为该事项不属于“重大应披露的信息”。在这家公司看来,影响儿童生命健康到底是不是“大事”,恐怕只有公司的拥有者才能回答。
“糊涂账”三:监管漏洞出在哪里?有无渎职腐败问题?
疫苗案曝光后,7月22日,李克强总理再次作出批示。“国务院要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尽早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总理的批示,回应了公众对疫苗案是否存在渎职腐败行为的质疑。
7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评论文章《不折不扣落实好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一查到底》。
文中说:炙热的舆情背后,是事关群众生命健康的痛点,也是民心聚集的焦点。多家疫苗生产企业屡次因为疫苗不合格被曝光,这其中有没有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长生生物25万支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流入山东,并且绝大部分已经被注射使用,当地相关部门在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隐瞒拖延的情形?监管部门对长生生物“不痛不痒”的处罚是否存在“以罚代法”?还有,一些地方卫生部门、防疫机构及某些工作人员是否与企业“勾肩搭背”,存在政商关系不清、利益相互勾连、拿好处、吃回扣等问题?对此,有关地方和部门必须以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的严谨细致态度进行调查,给出让全国人民信服的回应。
从目前的信息看,一场疫苗行业失职渎职调查风暴,已经拉开帷幕。
有媒体在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后发现,公开判决显示,从2003年起,长春长生的狂犬、流感、水痘、甲肝、乙肝等多个疫苗产品卷入行贿案件,向21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案地区有广东湛江、河南宁陵、福建邵武、安徽蒙城、安徽利辛、河南南阳、福建长乐、福建南平等地。
其中,行贿者既有长春长生本公司的工作人员,亦有代理公司广东立晖生物、河南生物技术研究所等代理机构和独立药代的身影。行贿地区相对固定,明码标价,行贿行为持续数年,受贿人员以防疫部门官员、工作人员和能够影响采购行为的医生(均为公立医院科主任或护士长)为主。
疫苗案暴露出中国疫苗监管的漏洞,但漏洞究竟在哪里?哪些人该为这些漏洞负责?这些问题的答案相信会在这次彻查疫苗案的过程中,得到解答。
如何重塑民众信心,保障民众安全?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疫苗生产国,共有45家疫苗生产企业,可生产63种疫苗,预防34种传染病,年产能超过10亿剂次,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能够依靠自身能力解决全部计划免疫疫苗的国家之一,国产疫苗约占全国实际接种量的95%以上。
在这样的数据前,民众对国产疫苗安全性的担忧,完全可以理解,对违法企业的愤怒,也理所当然。现在,彻查事件责任人和监管漏洞,是唯一能够让民众对疫苗回复信心的办法。
两年前,李克强总理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疫苗质量安全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此后,疫苗行业展开了一轮问责风暴。当年4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一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相关责任人问责,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新条例将自愿接种的第二类疫苗比照国家免疫规划用的第一类疫苗,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并要求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增加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规定等。
“确保药品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完善我国疫苗管理体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习近平在对长生疫苗案的重要指示中说。
只有给出明明白白的答案,才能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链接:上海无涉事批次疫苗
7月23日,上海市疾控中心发布了对长春长生涉事疫苗的调查结果。
关于近期市民群众较为关心的百白破不合格批次疫苗事件,本市核查结果为:
未采购使用过长春长生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未采购使用过2017年国家食药监局通报的武汉生物制品所生产的不合格批次百白破疫苗。
此外,针对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事件”,本市同样未发现采购和使用过涉事批次的狂犬病疫苗。另据排查,今年以来本市共有3个犬伤处置门诊曾使用过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非涉事批次疫苗),用量占全市狂犬病疫苗用量的1.5%。
自7月16日起,本市已全面停用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对库存疫苗已全部封存回收。同时,已紧急协调和调拨其他品牌狂犬病疫苗,保障全市狂犬病疫苗供应平稳。
已接种过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部分剂次的群众,不再继续使用长春长生疫苗,而选用同样采用“五针法”的其他品牌狂犬病疫苗,按照0天,3天,7天,14天,28天各接种1剂疫苗的程序,完成后续接种。
目前,本市已第一时间全面停止使用长春长生生产的各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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